中國安全防范產品行業協會
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管理辦法
中安協能評[2018]03號
?第一條 為規范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(以下稱能力證書)的管理和使用,根據中安協《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管理辦法》,制訂本辦法。
第二條 能力證書由中安協企業能力評價管理中心設計、印制、保管和分發。
第三條 能力證書分正本和副本兩種,均采用多項防偽技術印制。具有同等效力。
第四條 能力證書制作與頒發:
(一)頒證機構(省安協能評分中心或中安協能評中心)根據經協會領導批準的能力評價報告信息,打印制作證書。
(二)首次頒發證書,證書編號由頒證機構按相關規定確定。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。
(三)證書有效期為三年。
(四)企業通過年審的,原發證書繼續有效。其年審合格信息,網上實時發布,提供查詢。
(五)通過復評的企業,換發新的正、副本證書,原證書收回。證書編號不變,但須在證書編號后增加復評序次,(-01,-02,…)。
(六)企業能力晉級或降級的,須按首次頒證的制作要求重新制作證書,原級別證書注銷收回。
第五條 企業名稱或地址發生變化的,應換發新證書。企業換發新證,需提交換證申請,附企業信息變更文件,交回全部原發證書,經協會領導批準后換發新證。
第六條 企業丟失能力證書的,應及時報告原頒證機構,在企業能力評價系統登記掛失,并提交補證申請,說明原因和數量,簽署蓋章。經協會領導批準后補發新證。
第七條 頒發證書的數量為正本和副本各一件。如果企業迫切需要,提交申請說明理由,經領導批準,最多可增發2件副本證書。
第八條 能力證書批準與頒發
(一)一級能力證書由中安協批準,省安協按照中安協企業能力評價管理中心的通知制作、頒發給企業,并備案記錄。
(二)二、三級能力證書由省安協批準、制作,施加省安協印章,頒發給企業,并備案記錄。
(三)其他地區的一、二、三級能力證書經中安協領導批準,中安協能評中心制作、核發,并備案記錄。
(四)換發新證書時應全數收回原證書,并在收回的證書上施以 “注銷”標識。
第九條 能力證書由獲證企業自己使用。證書可用于:
宣傳(如廣告)
展示(如展臺、展室)
投標
第十條 經證實,企業存在租借、轉讓、涂改、變造證書情節的,將撤收其所獲證書。造成嚴重后果的, 交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。相關信息網上發布。
????附表
省(直轄市、自治區)代碼對照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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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 碼 |
省(市、區)名? 稱 |
代 碼 |
省(市、區)名? 稱 |
代 碼 |
省(市、區)名? 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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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北 京 市 |
34 |
安 徽 省 |
51 |
四 川 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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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天 津 市 |
35 |
福 建 省 |
52 |
貴 州 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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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河 北 省 |
36 |
江 西 省 |
53 |
云 南 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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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山 西 省 |
37 |
山 東 省 |
54 |
西藏自治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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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內蒙古自治區 |
41 |
河 南 省 |
61 |
陜 西 省 |
|
21 |
遼 寧 省 |
42 |
湖 北 省 |
62 |
甘 肅 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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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吉 林 省 |
43 |
湖 南 省 |
63 |
青 海 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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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黑 龍 江 省 |
44 |
廣 東 省 |
64 |
寧夏自治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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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|
上 海 市 |
45 |
廣西自治區 |
65 |
新疆自治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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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
江 蘇 省 |
46 |
海 南 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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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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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
浙 江 省 |
50 |
重 慶 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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